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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发盗版举报中心成立暨举报投诉电话公布仪式在京举行

来源:版权保护中心     编辑:zhangjiaoli     发表时间:2012-11-19 16:09:59     浏览:

        9月29日,国家版权局在京举行“国家版权局反盗版举报中心成立暨举报投诉电话公布仪式”,宣布“国家版权局反盗版举报中心”正式成立,并公布了全国统一的反盗版举报投诉电话12390。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为反盗版举报中心揭牌。柳斌杰在仪式上讲话,强调了反盗版举报中心成立的目的与意义,对举报中心今后的工作寄予厚望。

  中宣部出版局局长张小影,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秘书长向欣,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主任张毅君,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党委书记、副主任张秀平及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相关部门的司局领导出席,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主持仪式。

  国内著名作家杨红樱作为权利人代表发言。国内相关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代表及部分境外权利人组织代表出席仪式,国内外30余家媒体对仪式进行报道。

  当前,在版权法律制度基本建立的条件下,我国版权保护工作的重点已经转移到“打击侵权盗版、维护市场秩序”上来。打击侵权盗版,一方面要发挥政府主管部门的主导作用,另一方面要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战略部署,加大对损害公共利益的各种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根据国务院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的要求,国家版权局在财政部的支持下设立了“打击侵权盗版举报、查处奖励资金”,重点奖励举报及查处重大侵权盗版行为的有功单位及个人。为保证奖励工作有效开展,国家版权局制定了《举报、查处侵权盗版行为奖励暂行办法》。

  根据国家版权局发布的《举报、查处侵权盗版行为奖励暂行办法》,新成立的“反盗版举报中心”将具体承担奖励举报及查处重大侵权盗版行为有功单位及个人的有关工作。举报中心设立12390免费举报电话及网络举报邮箱,接受社会公众针对侵权盗版行为的举报。

  该办法中明确规定:“对查处或协助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和个人的奖励,每个案件对有功单位的奖励一般在10万元以下,对有功个人的奖励一般在1万元以下。对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可不受此限。”

        推进奖励举报及查处重大侵权盗版行为的有功单位及个人工作,是版权行政管理部门打击侵权盗版的一项重大举措,有利于调动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两个方面的积极性,保持打击各种侵权盗版行为的高压态势,逐步改善我国版权保护的社会环境,充分体现我国政府打击侵权盗版的坚定决心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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