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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版权工作“十三五”规划

来源:www.sdbqfw.com     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7-06-10 16:06:42     浏览: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发展转型升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为全面提高版权创作、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有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版权强省建设,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国家版权局《版权工作“十三五”规划》、《山东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本规划。

一、“十二五”时期版权工作主要成就

“十二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版权局的指导支持下,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版权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版权局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版权强省”为目标,以“突破版权”为重点,狠抓版权保护、产业发展、社会服务和软件正版化等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版权执法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以查办案件为突破口,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十二五”期间,全省查办版权行政处罚案件900多件,刑事移送侵权盗版案件63起,刑事判决违法人员97名,收缴各类侵权盗版出版物300多万件。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查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110多件,主动监管网站84家,依法关闭侵权盗版网站160多家,有效打击和震慑了网络侵权盗版行为。五年来,共申请国家督办案件31件,申请列入国家挂牌督办案件18件,列入国家每年公布的“全国十大侵权盗版案件”和“全国十大网络侵权盗版案件”共5起,受到国家版权局表彰的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有功个人总量和查办案件奖补总额,均居全国前列。

(二)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不断推进。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软件正版化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省市县三级党政机关于2012年9月在全国率先完成检查整改任务,较原计划提前一年半。同时,新闻出版行业企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企业园区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取得显著效果。确立了“以制度建设为中心,完善经费保障和政府采购两项机制,强化监督检查、责任考核和宣传培训三项举措”的工作思路,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完善。

(三)版权社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著作权登记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登记数量持续增长。“十二五”期间,全省完成包括文字、美术、音乐、戏剧、摄影、图形、电影和类似电影创作、舞蹈、雕塑等作品登记共计12万多份,计算机软件登记共计3万余件,居全国前列。山东省版权保护与服务平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省著作权作品登记资料库全部实现数字化;开发了全省著作权作品数字登记平台,在各市设立版权工作站,开通了23个版权登记端口,权利人网上登记更加便捷;登记、审核、发证全部免费,版权社会服务体系日趋完善。

(四)版权产业持续推进不断发展。“十二五”期间,全省已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16家,省级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145家,国家级版权交易中心(贸易基地)3家,省级版权交易中心2家。青岛市获“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称号,即墨市列入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行列。我省版权产业对国民经济贡献的比重持续增长,2014年已占全省GDP的5.64%。

(五)版权宣传培训工作不断加强。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新闻媒体支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版权宣传普及及教育常态机制。集中开展版权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机关“五进”活动,营造认同、支持、参与版权保护的浓厚氛围;利用媒体、公益广告、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开展版权培训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版权保护意识,五年来,全省共组织版权执法培训40余次,参训人员数千人。

(六)版权对外交流合作不断深入。成功举办两届中国青岛·东北亚版权精品交易展示会,成功承办第九届、第十一届中韩著作权研讨会。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与国家版权局共同举办的中国版权金奖评选中,青岛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获得“版权保护金奖”,青岛出版集团获得“版权推广运用金奖”,明天出版社《笑猫日记》获得“版权作品金奖”,即墨市人民政府获得“版权管理金奖”。在国家版权局支持指导下,协调成立了全国版权示范城市联盟。版权贸易和产品输出已经成为拓展海外市场的重要手段,各出版影视单位与境外开展了广泛合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尼山书屋在海外落地达25家,泰山电视台在东南亚、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落地,《红高粱》、《琅琊榜》、《大圣归来》等一批优秀影视版权作品销往多个国家和地区。

二、“十三五”版权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按照“版权突破,提质增优,稳中求进,健康发展”的工作思路,推进版权工作理念创新、内容创新、方法创新,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加快版权强省建设,为建设创新型省份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实施版权严格保护。继续加大版权执法监管力度,实行严格的版权保护,突出版权保护实际效果,构建版权严格保护格局。

推动版权产业发展。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和技术等手段,促进版权创造和运用,加强版权交易中心建设,做好版权示范工作,强化版权资产管理,发挥版权在文化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构建版权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格局。

健全版权工作体系。版权工作要注重体系建设,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坚持立法与执法并重,监管与服务并重,网下与网上并重,国内与国际并重,保护与发展并重。

(三)工作目标

“十三五”时期,版权工作要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相适应,版权法制体系更加完善,版权工作法制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版权执法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侵权盗版行为明显减少,软件正版化率达到85%以上,版权保护的社会环境和版权产业发展的市场环境明显改善;版权社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版权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对全省经济贡献比重明显提高;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全社会版权意识大幅提升;版权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拓展,版权影响力进一步提高。

三、“十三五”时期版权管理工作的重点任务

(一)完善版权法规和制度体系

“十三五”时期,要立足版权实际和中心工作,扎实推进版权法律制度精细化、时代化和特色化,根据《著作权法》修订情况,做好《山东省著作权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的修改工作,充分发挥法律制度建设在加强版权保护、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版权相关产业健康发展方面的基础保障作用。

(二)完善版权行政管理体系,加大版权执法监管力度

健全版权侵权查处机制,加强版权执法监管,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重点突出大案要案查处和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加大侵权行为惩治力度,营造和维护合法有序的版权环境。

1.加大版权行政执法力度。把行政执法作为版权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通过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重点查处侵犯版权的大案要案,加大对反复侵权、恶意侵权、规模侵权等行为的处罚力度。

2.突出网络领域版权监管。将网络作为履行版权监管职责的重要阵地,不断净化网络版权环境。持续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强化分类管理,加强对网络文学、音乐、影视、游戏、动漫、软件等重点领域的监测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侵权盗版行为。依托国家版权监管平台,完善版权重点监管,扩大监管范围,把智能移动终端第三方应用程序(APP)、网络云存储空间、网络销售平台等新型传播方式纳入版权有效监管。

3.强化版权执法协作。进一步强化版权执法协作机制,推动完善各级文化综合执法机构落实版权执法任务的工作机制,有效发挥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中的版权执法职能,充分运用“扫黄打非”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加强与公安、工商、工信、网信等部门的配合、协作,形成版权执法合力。加强版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积极使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推进版权执法案件的信息公开。

4.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完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快速反应机制,健全与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快速有效的“通知—移除侵权”工作机制。完善版权快速维权与维权援助机制,缩短侵权处理周期。探索建立版权行政调解机制,通过非诉讼纠纷解决途径积极化解版权纠纷。探索建立侵权盗版信用评价机制,发布失信单位和个人“黑名单”。

5.提升执法监管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版权监管手段,提高执法有效性和精准度。依托版权监管平台,建设权利人及侵权盗版等信息库,实现对互联网侵权盗版行为的及时发现、源头追溯、有效监控、准确取证、属地查处,提高对侵权盗版行为的监管、查处效能。

6.进一步完善案件线索举报奖励机制。结合国家版权局表彰奖励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有功个人的经验做法,制定省级奖励办法。通过表彰奖励,有力激发版权执法人员和社会公众开展打击侵权盗版工作的积极性,发动各方力量共同打击侵权盗版。

(三)完善版权社会服务体系,优化版权社会管理工作

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完善版权社会服务体系,加强版权保护与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版权社会服务机构的作用,进一步提升版权服务与管理能力。

1.加强版权公共服务机构的组织建设。在版权产业较为发达并有条件开展版权登记工作的市设立版权登记办公室,积极推动在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设立版权办公室(工作站),使版权保护与版权服务更加精准有效。至“十三五”末,在全省17市及主要版权产业园区(基地)全部开通数字版权登记端口,为社会公众和权利人提供高效便捷版权服务。“版权作品免费登记”纳入全省“文化惠民、服务群众”实事工程。与行业协会、企业、版权交易中心(贸易基地)等机构开展合作,建立省市联动的版权服务工作机制。

2.创新版权公共服务形式,提高版权公共服务能力。完善数字版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在版权登记基础上,进一步开发版权保护、交易功能,使其成为集著作权登记、交易、保护于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为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多的版权相关信息和咨询服务。

3.探索建立版权争议调解机制。“十三五”时期,要适应版权保护新形势,依法推进版权争议调解机制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市建立一批有公信力的版权争议调解机构,在全省形成与司法审判、行政执法有机衔接的版权争议民事调解机制和版权民事调解网络。

4.推进著作权作品登记工作。进一步规范作品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著作权质权登记、涉外著作权合同登记、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合同及转让合同备案等工作,提高著作权登记数量,提升著作权登记质量。“十三五”时期,软件和其他作品登记量年平均增长20%,至“十三五”末,计算机软件登记量达到5万件左右,其他作品登记量达到30万件以上。

(四)推动版权产业健康发展

1.大力推动版权企业品牌建设。推动版权企业特别是拟上市文化企业建立版权资产管理体系,注重版权资本积累和品牌积累,提升核心竞争力。

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最具价值版权产品”评估、评选、奖励制度。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关于“支持具有鲜明民族特色、时代特点作品的创作,扶持难以参与市场竞争的优秀文化作品的创作”的要求,推动建立“最具价值版权产品”奖励制度,奖励市场价值和文化价值俱佳的优秀作品。“十三五”时期,每年扶持一批优秀作品的创作和市场运用,增强民族优秀作品的市场竞争力。

2.继续开展版权示范创建。继续开展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示范园区(基地)创建工作,加强对已授予称号的示范城市、单位和园区(基地)的后续管理,充分发挥版权示范创建工作对版权产业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十三五”时期,培育推出1个全国版权示范城市、10个全国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100个省级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

3.大力推动版权贸易。“十三五”时期,3个国家级版权交易中心(贸易基地)和3个省级版权交易中心要不断完善各项功能建设,继续发挥好在版权交易、评估、质押、投资、融资等方面的作用,初步形成东西两翼带动中间凸起的版权贸易服务架构,为版权产业发展打下良好基础。继续办好中国青岛·东亚版权产业精品展示交易会,积极参加国际版权博览会,促进版权保护成果的广泛运用。

4.继续开展版权产业国民经济贡献调研。“十三五”时期,要继续推进版权产业对国民经济贡献率调查研究工作,及时了解和反映版权产业的发展动态,为制订版权产业发展政策提供理论依据,更好发挥对版权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五)持续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建立健全软件正版化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创新工作模式和方法,制度与技术手段并重,构建软件正版化工作新体系,巩固和扩大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十三五”时期,实现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软件正版化率达到85%以上。

1.紧密把握两个结合。推进软件正版化与信息化建设、信息安全保护有机结合,推进软件正版化与自主创新有机结合,推广应用优秀国产软件产品,提升国家软件核心竞争力。

2.突出重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机制优势,加强正版软件管理,巩固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成果,推进市县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推进地方国有企业和中小金融机构全部实现软件正版化,推进事业单位和民营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

3.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推进政府机关和相关企业明确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部门,建立较为完善的软件正版化责任体系,把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员工责任落到实处。

4.加强技术标准手段。在完善软件正版化工作涉及的软件采购、使用管理、督促检查等制度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建立软件正版化工作信息化平台,统一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数据标准和统计标准,提高软件正版化工作效率。

(六)加强版权宣传培训工作

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形式尤其是新型传播形式,全方位地进行版权宣传,广泛开展版权培训,提升全社会版权认知度,扩大版权工作的社会影响。

1.做好版权重点宣传。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为重要平台,以重大版权事件、版权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版权门户网站及官方微信、微博等主导作用,利用各种场合、媒体,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做好版权重点工作的宣传,特别是加强对权利人、使用者集中的各种社会团体、组织等的版权知识宣传。总结推广即墨经验,逐步将版权登记社会服务工作纳入地方科学发展考核内容,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尊重创作、尊重版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2.实施“版权公益宣传工程”。“十三五”时期,各市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实施“版权公益宣传工程”,拍摄一部版权保护公益片和一部版权工作宣传片。开展版权“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园区、进社区”活动。

3.加大版权培训力度。“十三五”时期,开展市县级政府、版权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市县级版权基层执法人员的轮训工作。积极开展版权产业经营者、著作权人版权知识培训,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基层执法人员、著作权人、企业经营者的版权保护意识,提高版权产业市场主体的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七)加强对外合作,推进版权交流与合作

1.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围绕中央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推进同有关国家和地区多领域互利共赢的务实合作,推动面向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影视创作、出版发行、精品译配、出版物数据库推广、广播影视技术合作,组织跨境采访、媒体互动等品牌活动,集中讲好山东故事,塑造山东对外新形象。

2.实施“走出去”战略。坚持高端策划,深入挖掘齐鲁文化的深厚内涵,推出一批体现当代中国价值观念、反映中国发展进步、传播中华文化精髓、展现群众现实生活,并符合国外受众消费需求关注点、兴趣点、共鸣点的出版影视精品力作。制定《山东省版权产品输出奖励暂行办法》,推动在山东出版政府奖项中加入“优秀版权输出奖”,提升全省版贸水平。加快数字尼山书屋、尼山书系建设,不断拓展国际市场。

3.扩大对外产品和服务贸易。加大对新闻出版影视重点企业和项目的扶持力度,培育一批外向型企业和产业基地,扶持企业开展跨境服务和服务外包,提高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能力。支持有实力的企业通过独资、合资、合作、参股、控股等方式,兼并、收购境外企业,到境外建社建站、办报办刊、开厂开店、开办影视节目播出时段,建设国际营销网络,参与国际传播能力和对外话语体系建设。

4.加强国际文化交流。支持企业和单位参加国际性展会,不断扩大山东重点文化企业及优势产品和服务的海外影响力。积极参与文化传播活动,参与孔子学院和海外文化中心建设,承担国际人文交流责任与义务。办好中国青岛·东亚版权创意精品展示交易会,在展会规模、展会质量方面再上新水平。举办1-2期版权保护高层论坛,提升版权对外宣传与交流水平。

四、“十三五”时期版权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建立完善版权工作领导负责制,把版权工作作为全局性的工作统筹谋划、切实抓好,引导全社会高度重视版权工作。加强对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协调,发挥省和地方两个层面的积极性,将版权工作纳入从省到地方的重大规划当中。强化对各项工作任务的监督、指导与考核,建立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积极争取把版权执法、软件正版化、著作权登记、版权示范等纳入地方政府的重点工作及考核目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加强队伍建设和人才储备,完善版权管理体系

强化省版权局与地方版权管理部门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的联系,发挥各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优势,充分调动公安、工信、网信、“扫黄打非”等部门版权执法的积极性,运用好“两法”衔接机制,定期召开版权执法工作会议,开展版权执法培训,依托国家版权监管平台,增强版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人员利用新技术进行监管的能力。建立媒体及著作权登记等版权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版权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版权相关服务机构及中介组织的市场行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专家学者的特长,系统研究版权热点难点问题。

(三)争取财政支持和优惠政策,加大版权工作扶持力度

积极与财政、金融、税务、发展改革等部门沟通协调,努力将版权工作纳入各地重大规划中实施,争取财政及其他相关政策支持。引导地方政府给予著作权登记工作专项资金或优惠政策。

(四)加强激励引导,调动社会力量,激发全民创新创业活力

积极参与“中国版权金奖”评选推荐活动,对在版权创作、运用、保护、管理、服务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予以嘉奖,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意识和创作热情。充分调动各种社会资源和力量,发挥各类版权协会、中介组织、交易中心、研究机构及专家学者的作用,强化版权的登记、评估、质押、融资、交易、调解、仲裁等功能,完善版权社会服务体系,促进版权事业版权产业全面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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