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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年审

来源:     编辑:hanjing     发表时间:2013-08-10 09:50:37     浏览:

根据[北京市新技术工业开发试验区新技术公司核定暂行办法](1988年5月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北京市高新技术公司确定条件和管理办法](2001年7月2日 市科委京科高发[2001]364号),园区规则:每年对高新技术公司进行查核;不合格者,撤销其高新技术公司的资历.

复核规范

根据[北京市高新技术公司确定条件和管理办法]的规则:

1,从事高新技术及其商品的研讨开发,出产和技术效劳.单纯的商业贸易在外.

2,具有公司法人资历.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公司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间从事高新技术商品研讨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公司职工总数10%以上.从事高新技术商品出产或效劳为主的劳动密集型高新技术公司,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应占公司职工总数的20%以上.

4,公司每年用于高新技术及其商品研讨开发的经费应占本公司当年总销售额的5%以上.

5,高新技术公司的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商品销售收入的总和应占本公司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公司的首要负责人应是了解本公司商品研讨,开发,出产和运营,并注重技术创新的本公司专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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